首页 / 公告通知/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3-08-25
  • 点击:18032
  • 来源:[db:来源]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6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高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认定程序

196日前,申请人到办公室郭士焱处报名。

296日前,办公室完成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

4912-18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3921日前,完成对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

6109-12日,申请人到办公室郭士焱处进行现场确认,打印申报表。

710月中下旬,学院上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生成,A3版式);

2、小二寸(33MM*48MM)纸质照片(采用高像素冲印,不能用电脑打印)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测证明材料;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9、教务处出具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

10、体检表;

11、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相关工作的申报,确保我院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办公室

201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