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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商业区门面房屋承租招标公告
  • 发布人:宣传部
  • 时间:2021-08-24
  • 点击:1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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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将校内商业区部分门面房屋向社会公开进行承租招标,欢迎有意参加投标承租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报名。现就门面房屋相关承租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泉山校区)

二、房屋基本情况

1.目前共有7间门面平房,编号依次为南2、南5、北1、北2、北3、北4、北5。各房屋使用面积均约25平方米

2.房屋内部水电设施齐全,其水电费按月与学校结算。

3.房屋地点: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市三环西路297号)校内商业区(附:商业区门面店拟出租房屋位置示意图)。

三、房屋承租期限及经营项目类别

1.房屋承租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7月底,招租期两个年度。

2.承租经营项目类别:房屋承租用于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符合师生人群消费需求,方便学生生活、内容健康向上的经营项目。

四、招投标相关说明及要求

1. 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经营项目并报价,报价情况将作为评标依据之一。

2. 每投标人仅限承租一间房屋。

3. 开标前,投标人应缴纳 壹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10000元),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个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或个人的保证金于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4.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注明详细的经营范围或服务项目内容,并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将依据投标时提供的经营范围或服务项目内容进行监督管理。

5. 如果投标单位所列的经营范围与学校食堂、超市及其它经营网点有冲突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6. 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原件、独立法人资格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有单位鲜章,个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7. 中标后立即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经营管理费。

8. 解除合同时中标方所有物品、设备应无条件退场,逾期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自负。

五、投标人须知

1. 中标个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复印件上交学校后勤管理处膳食科。若在规定期限未能办齐相关手续,则视为违约,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管理费。

1) 从业人员与所投标书人员不符或有虚假者;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出现食品安全、消防、治安等重大事故;

4) 中标人经营项目与投标书中注明的经营范围或服务项目不符、擅自扩大经营项目范围的情形。

3. 履行合同期间,因中标人个人原因中途退出,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只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管理费不予退还。

4. 如遇校方规划调整,学校将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无条件配合学校安排。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管理费。

5. 未经管理方同意不准转租、分租、转借、违反法律校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要求、拖欠费用、店外经营、超范围经营(解释权在学院)不服从管理等情况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直至终止合同的处理。

6. 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销售香烟、酒类。若发生兜售香烟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按违约经营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止合同。由此产生所有后果由中标自己承担。

7. 承租人除做好经营场所内部卫生外,落实“门前三包”,即门面整洁、门前环境卫生整洁、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8. 本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投标和经营活动。

六、投标人承诺

1.依法经营,按章纳税,自觉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和教学秩序。

2.必须严格按照投标的经营或服务范围开展业务。

3.该房屋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转让。

4.内部装潢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七、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9月3日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9:30(北京时间)

3.地点:徐州市三环西路297号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办公楼三楼国资处办公室。

八、开启

1.时间:2021年9月3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徐州市三环西路297号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办公楼三楼国资处评标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16-83628918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1. 附件1.房屋门面租赁投标书.doc

2. 附件2.商业区门面店经营现状位置示意图.docx